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我家里人遭遇了交通事故不幸离世,现在涉及到死亡赔偿金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赔偿金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想知道计算的标准和方法是什么,有没有一些具体的计算公式,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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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计算方式和依据。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计算公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况: 对于不满60周岁的受害人,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这里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是指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区,“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由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 对于60周岁以上至75周岁以下的受害人,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受害人实际年龄 - 60)]年。例如,如果受害人年龄是65岁,那么计算年限就是20 -(65 - 60)= 15年。 对于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总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要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年龄、受诉法院所在地以及相关统计数据等因素,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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