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如何取消担保?


在民间借贷中,有多种方式可以取消担保。 首先是协商解约。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也就是担保人和债权人都同意解除担保关系,那么双方签署解约协议,经登记确认后,担保合同就可以解除啦。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一件事,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改变原来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是协商解约的法律依据。 其次,当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担保目的无法达成时,担保人可以申请解除担保合同。比如发生了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重大调整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使得原本的担保无法继续发挥作用。 再者,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担保合同通常也会跟着失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没了效力,从合同自然也难以存续。《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当担保物权消灭时,担保合同也会解除。例如主债权债务全都还清了,担保物权已经得到实现,或者债权人主动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况。《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担保人是因为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欺诈,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作出担保的,则可以申请撤销担保。《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担保合同就是典型的从合同。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