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如何申请变更抚养权?


在了解离婚后如何申请变更抚养权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首先,我们来说说协议变更的情况。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快捷,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即可。 而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就需要通过诉讼来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以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孩子的意愿表达(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像对方存在虐待孩子、酗酒等不良行为的证据。 总之,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既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无论哪种方式,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