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民间借贷成立的标准包含多方面内容。 首先是形式要件,双方要达成借贷合意,这可以通过多种外在形式体现。比如常见的借条,它是一种很直接的书面凭证,清楚地记录了双方的借贷意思;还有借款合同,内容会更详细全面,对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等各项条款都可能有明确规定;此外,即使是口头约定,只要能证明双方确实有一致的借贷想法,也是可以的,不过口头约定在后续发生纠纷时可能较难举证。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其次是实质要件,也就是款项的实际交付。简单来说,就是出借人要把钱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真正给到借款人手里,这样借贷关系才实际成立。比如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等留下转账记录,或者当面现金交付并让对方出具收条等方式。 另外,参与民间借贷的双方还得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意味着双方能够清楚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要是一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等,那这个借贷关系可能就存在问题。 在利率方面,约定的利率要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并且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同时,民间借贷不能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要真实,体现当事人自愿原则。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一方进行借贷,那这个借贷关系也可能不被法律认可。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目的也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简单说就是能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