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报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当遭遇合同诈骗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而提供相关材料则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关键步骤。 首先,最基础的是身份证明材料。报案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这是为了确认报案人的身份信息,方便公安机关后续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如果是单位报案,还需要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以证明单位的主体资格。 其次,合同相关材料必不可少。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是整个交易的核心文件,它详细记录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合同了解交易的具体内容和约定,判断是否存在诈骗的可能。此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往来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材料能够进一步反映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沟通情况和真实意图。 再者,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也非常重要。比如付款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支票存根、收条等,这些可以证明你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还有交付货物的凭证,如送货单、提货单、运输单据等,能够证明你已经交付了货物。如果对方有收货确认等相关文件,也一并提供,这些证据可以清晰地展示合同的履行情况。 另外,能证明对方诈骗行为的证据也需要提供。比如对方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证据,像虚假的身份信息、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财务报表等。还有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证据,例如对方在收到款项后,将资金用于挥霍、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相关证据。 最后,损失情况的材料也需要准备。包括因对方诈骗行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如因合同诈骗导致的生产停滞、信誉受损等方面的损失证明。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报案人提供的材料越充分、详细,越有利于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和立案侦查。所以,在遭遇合同诈骗时,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提供相关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