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清查出来?


在起诉离婚时,清查财产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这有助于公平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清查财产的方式。 首先,当事人自己可以进行初步清查。当事人需要收集自己和对方名下的财产线索,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账号、股票账户信息等。这是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中,一般对家庭的主要财产情况有一定了解,通过收集这些线索,为后续的清查工作打下基础。比如,平时留意家中的房产证、车辆购买合同等文件的存放位置,记录下双方常用的银行账号等。 其次,如果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某些财产信息,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离婚案件中,涉及银行存款、股票交易记录等信息,当事人通常无法自行获取,此时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向相关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调取证据。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依法进行调查。 此外,还可以借助专业的调查机构或律师。专业调查机构具有一定的调查能力和经验,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帮助当事人收集一些财产线索。律师则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和执业权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律师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信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公司股权信息等。不过,无论是调查机构还是律师,其调查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在清查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同时,要警惕对方可能存在的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对方有这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