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欠条后该如何去要账?


如果有人给您打了欠条,要账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协商。您可以直接找到欠款人,友好地沟通,提醒对方按照欠条上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还钱。这是最简便的方法,如果能协商成功,双方都省事。比如,您和欠款人约好一个月后还钱,到期后您就可以直接联系他,问问什么时候能把钱给您。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请他人调解。比如找双方都信任的朋友、亲戚,或者当地的调解组织帮忙。他们从中斡旋,促使欠款人还钱。 要是调解也没用,那么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一方面是申请支付令,这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前提是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您作为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 另一方面就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提交一些材料,比如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自然人的话),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起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话);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还要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与诉请相关的证据,像借款合同、欠条、款项交付凭证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也就是说,要在这个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