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该如何让对方还钱?
我把钱借给别人了,当时写了借条。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想知道有借条的情况下,具体该通过什么办法能让对方还钱呢?是直接找对方要,还是走法律程序,要是走法律程序又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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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法有效的借条,想要让对方还钱,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 ,友好地沟通,提醒对方借款事实以及还款的约定,看对方是否愿意主动还钱。这是最简便的方式,能避免伤了和气。 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欠款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不过这里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第一,要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主张时效抗辩,导致债权难以实现。第二,仅有借条并不足以完全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还需要证明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 要是决定起诉,流程如下:首先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接着人民法院会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之后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要作出书面答辩;再进行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做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还钱,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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