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临时工该如何索赔?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临时工的身份,在遇到工伤情况时该怎么去索赔。不知道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清楚能获得哪些赔偿。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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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索赔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等,都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确定员工所受伤害或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临时工遭遇工伤后,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是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会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而且,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临时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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