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厨房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该如何索赔?

我是一名厨房员工,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想了解下发生工伤事故后该通过什么途径、按照什么流程去索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能获得哪些赔偿,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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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索赔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厨房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索赔一般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员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关键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厨房员工在工作时受伤,通常符合这一条件。员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是索赔。根据鉴定的结果,员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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