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当遇到医疗事故时,以下是一些可行的维权途径及相关要点。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一步,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对于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和程度至关重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疗机构篡改或销毁关键证据。 第二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的重要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在明确医疗事故的情况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维权过程相对较为顺利。但要注意协议的内容要明确、具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诉讼,让法院来判定医疗机构的责任和赔偿数额。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病历、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总之,在遭遇医疗事故时,患者要保持冷静,按照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