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医疗事故该怎么维权?
我去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我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和医院协商,还是找相关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呢?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我完全一头雾水,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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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碰到医疗事故需要维权时,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是封存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事故维权的关键证据,患者有权要求封存病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接着可以选择和医院进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这是一种较为便捷的解决方式。《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患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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