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怎样请求精神赔偿?


在医疗纠纷中请求精神赔偿,是患者在遭遇医疗侵权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以抚慰其精神创伤。在医疗纠纷里,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患者就有权请求精神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也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求精神赔偿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要确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这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患者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来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以及该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第二步,证明存在严重精神损害。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患者的病历、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证人证言等。例如,患者因为医疗过错导致身体残疾,长期遭受病痛折磨,心理上出现了抑郁、焦虑等症状,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精神损害的证据。 第三步,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一般来说,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裁量。 第四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请求。患者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