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该怎么维权?

家里有人遭遇医疗事故去世了,我们一家人都很悲痛,也很无助。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方法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想了解具体的维权步骤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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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家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其进行了明确的定义。 第一步是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及时封存病历能防止医疗机构篡改、伪造病历,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步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对于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至关重要。 第三步是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在拿到鉴定结果后,如果确定是医疗事故,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商过程中,家属要明确自己的合理诉求,如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第四步,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选择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调解工作。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病历、鉴定报告、费用清单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在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家属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权,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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