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受伤商家不管该如何维权?


当在超市受伤而商家不管时,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首先,要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超市作为经营场所,有义务保障顾客在店内的安全。如果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湿滑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导致顾客受伤,超市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接下来是维权的具体步骤。第一步,及时固定证据。在受伤后,应第一时间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比如地面是否有水渍、有无警示标识等,这些都能证明超市是否存在过错。同时,要留存好自己的就医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以及医疗费用票据等,这些都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另外,寻找现场的目击证人,并让他们留下联系方式,必要时可能需要他们作证。 第二步,可以先尝试与超市进行协商。以平和的态度向超市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防协商不成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可以帮助调解纠纷,促进问题的解决。监管部门则可以对超市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超市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步,如果投诉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超市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赔偿。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并积极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在超市受伤商家不管时,消费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合理合法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