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维权?


当在湘潭遭遇医疗事故时,维权是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维权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这是维权的关键基础。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您可以依法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这些资料。 其次,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较为便捷的维权方式。您可以与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提出您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医疗纠纷的专业性组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另外,还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您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收到医疗纠纷处理申请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组织调查核实,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