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该如何维权?

我买了套房子,都到过户阶段了,房东突然反悔不想卖了。我已经付了部分房款,还花了时间精力办各种手续。现在我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让他赔偿损失?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view-more
  • #房屋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购房者可以通过多种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双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一旦签订,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通常房屋买卖合同都会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房东在过户时反悔,这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维权方式。其一,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购房者希望继续购买该房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院会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认定合同有效且房东违约,通常会支持购房者的诉求。其二,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不再想购买该房屋,或者房屋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例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等),购房者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利息、中介费等,间接损失如因房价上涨导致购房者需要多支付的购房成本等。此外,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违约金,购房者还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双方的合同关系和房东的违约行为。总之,当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购房者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