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药费该怎么追讨?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住院治疗花了不少医药费,现在想让对方赔偿。但我不知道具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追讨这笔费用,是直接找对方协商,还是要走法律程序?希望了解一下追讨交通事故医药费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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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追讨医药费,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简便快捷的方式,事故双方可以就医药费的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在协商时,双方可以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医药费比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时省力,避免了繁琐的法律程序。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不过,调解并不是强制的,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结果都可以不执行。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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