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账怎样才不算高利贷?
我最近在帮朋友收账,听说收账如果涉及到高利息就算高利贷,是违法的。我不太清楚怎么界定,也不想因为不懂法而惹上麻烦。想了解一下,在收账过程中,怎么做才能确保不算高利贷呢?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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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收账怎样才不算高利贷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高利贷的定义。高利贷其实就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法律上,对于利息的规定是判断是否为高利贷的关键依据。 2020年第二次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说,如果在收账时,所涉及的借款利息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从利息角度来说,就不属于高利贷。 例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85%,那么四倍就是15.4%。如果借款利息是在这个比例之内,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常利息。 除了利息方面,在收账方式上也需要合法合规。不能采用暴力、威胁、侮辱、诽谤等非法手段进行收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用非法手段收账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比如,采用暴力手段殴打债务人致其受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使用威胁、侮辱性语言骚扰债务人及其家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所以,要想在收账时不算高利贷,一方面要确保利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收账的方式必须合法。这样才能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会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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