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怎么做?

我之前遇到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罚款的情况,不太清楚他们当场收缴罚款应该遵循什么流程和要求。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时候,具体应当怎么做呢,有哪些规定是必须遵守的?
展开 view-more
  • #当场罚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首先,明确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此外,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当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后,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如果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中有明确表述。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的要求。 总之,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程序进行操作,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规范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