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官司如何取证?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打算打医疗事故官司,但不知道该怎么取证。我不清楚哪些证据是关键的,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合法途径去获取这些证据。想问问大家,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才能取到有效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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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取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官司中,取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关系到您能否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取证的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首先,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病历是对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客观记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这些资料,这是患者的法定权利。其次,收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实物证据。比如导致医疗事故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此外,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形式。如果有其他患者、家属或者医护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他们的证言可以为您的官司提供有力支持。您可以请他们出具书面证言或者出庭作证。还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也是关键证据之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确定事故的性质、等级以及医疗机构的责任程度。总之,在医疗事故官司中,要尽可能全面、合法地收集各类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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