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医疗事故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如果想起诉医疗事故,需要收集多方面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首先是病历资料,这可是非常关键的证据。病历资料包含就诊记录、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详细信息。比如医生的病程记录,要详细记录每次看病的时间、症状有啥变化、采取了什么治疗措施等,这些记录得清晰、完整,还得和实际治疗过程相符合。这是判断医疗行为有没有问题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其次,医疗费用的相关凭证不能忽视,像住院费用清单、药品费用发票等。这些凭证能明确患者因为医疗事故产生了多少直接经济损失,这对于后续要求赔偿是很重要的数据支持。 证人证言也可能对案件起到重要作用。要是在医疗过程中有其他医护人员、患者家属或者目击者在场,他们看到了医疗行为、患者病情变化等情况,他们说的话可以提供额外信息,帮助还原事情真实经过。 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也必不可少,例如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验报告等。这些报告能直观反映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疾病发展变化,对于判断医疗行为是不是存在过错意义重大。 另外,个人身份信息,例如患者方的身份信息也需要准备好;还有如果有医疗事故陈述材料,把医疗事故的过程详细叙述出来,也有助于鉴定查明事实真相。 相关概念: 病历资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医疗费用凭证:是指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的证明文件,如发票、费用清单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检查检验报告:是指通过各种检查、检验手段得出的关于患者身体状况的结果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