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取得医疗事故的证据材料?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想维权,但不知道该怎么去获取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清楚从哪里入手,是找医院要资料,还是自己去收集什么东西,很担心证据不足影响维权,想了解下取得医疗事故证据材料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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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对于维护权益至关重要。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医疗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归属等情况的各种材料。 从患者自身可以取得的证据来看,患者就医过程中的病历资料是核心证据之一。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的病案室或相关部门申请复印这些资料。 此外,患者还可以收集就诊时的挂号凭证、收费票据、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以及医疗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现场实物也是重要的证据。如果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患者也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来作为证据。如果有其他患者、家属或者医护人员目睹了医疗事故发生的过程,他们的证言可以对事件起到补充证明的作用。可以请他们以书面形式写下所看到的情况,并签字确认。 视听资料也能成为证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的前提下,患者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与医护人员的沟通、医疗现场的情况等。但要注意,视听资料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否则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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