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如何赔偿工资?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被鉴定为工伤十级。现在涉及到赔偿工资这一块,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赔偿的。是按照我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来赔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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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十级时,工资赔偿是工伤赔偿中的重要部分。首先,要明确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除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十级还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存在差异,所以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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