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私了后该如何进行赔付?


肇事逃逸私了后的赔付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和处理。 首先,明确赔付的项目。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若是他人因伤致残,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受害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死亡,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这些赔偿项目是基于对受害人所受损失的全面考虑,旨在尽可能恢复受害人及其家属因事故而遭受的经济和生活上的不利影响。 其次,来看各项赔付的标准: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即实际支出多少就赔偿多少。对于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采取定型化赔偿标准。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且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且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无论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如何,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农村,都适用同一标准。 再次,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十分重要的支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双方私了,也应当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赔付,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赔付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