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动迁该如何补偿?


商品房动迁补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补偿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征收补偿,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在征收房屋时,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赔偿。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是对被征收的商品房本身价值进行的补偿。这些概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条例,商品房动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的。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比如,如果周边类似的商品房市场价格是每平方米 2 万元,您的房屋面积是 100 平方米,那么房屋价值补偿可能就会接近 200 万元。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是用于补偿您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搬运家具、设备的费用等。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您过渡期间,因没有合适的居住场所而给予的费用。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您的商品房是用于商业经营的,动迁可能会导致您的生意受到影响,这时就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可能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比如,有些地方会对按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在整个动迁补偿过程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被征收人可以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总之,商品房动迁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流程。被征收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到动迁补偿的过程中,确保自己得到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