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化妆品过期二年该如何赔偿?

我买了过期两年的化妆品,用了之后皮肤过敏,去医院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过期两年的化妆品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是退一赔三还是有其他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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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妆品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化妆品过期二年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就是我们作为购买商品的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二是产品质量责任,这是商家对其所售商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对于过期化妆品来说,如果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是过期产品,即便还未使用,也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因为商家销售过期商品,本身就违反了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 而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销售过期二年的化妆品,通常会被认定为欺诈行为。所以,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支付购买化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如果这个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那么商家要赔偿五百元。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虽然化妆品不属于食品,但在一些类似的惩罚性赔偿理念上有相通之处)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虽然化妆品不能直接适用此条,但可以从中看出法律对于销售不符合标准商品的惩罚性赔偿态度。如果因为使用过期二年的化妆品,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比如皮肤过敏、患病等,消费者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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