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受工伤骨折该如何赔偿?


当脚受工伤骨折时,赔偿的流程和标准如下: 首先是工伤认定。这是确定赔偿的重要前提,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来判断你所受的伤害是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也就是看看脚骨折对您劳动能力造成了多大的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专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定,一般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是指治疗脚骨折所花费的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在治疗和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比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此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能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