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侵犯的是什么版权行为?


在法律层面,软件属于计算机软件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软件的版权也就是软件著作权,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权利,而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往往就是对这些权利的侵害。 首先是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果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处于保密状态的软件向公众发布,那就侵犯了发表权。这就好比作者写了一篇文章,本来不想马上发表,结果有人偷偷把文章发出去了,这显然是不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 年修正)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等权利。 其次是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如果有人在使用或者传播软件时,去除原开发者的署名,或者署上自己的名字,这就是侵犯了署名权。就像一幅画本来是画家 A 画的,有人把画家 A 的签名擦掉,写上自己的名字,这肯定是侵犯了画家 A 的署名权。《著作权法》也明确保护署名权。 再者是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如果未经授权对软件进行修改,并且这种修改不是为了软件的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合理改动,那就是侵犯了修改权。例如,擅自对一款游戏软件的代码进行修改,改变了游戏的玩法和规则,这就侵犯了原软件开发者的修改权。 还有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未经许可大量复制软件进行销售或者传播,就是侵犯复制权的典型行为。比如,未经授权复制正版软件光盘进行售卖,这会严重损害软件著作权人的利益。《著作权法》对复制权有明确的保护规定。 另外,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等,这些权利如果被侵犯,同样属于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一旦发现软件版权被侵犯,著作权人可以依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