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骨折对方该怎么赔付?


当小孩因他人原因骨折,涉及到赔偿问题时,首先要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 在责任认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如果是其他小孩导致您家小孩骨折,那么对方小孩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发生的事故,根据该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骨折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是护理费,如果小孩骨折后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三是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四是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骨折情况比较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处理赔偿事宜时,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小孩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明等,以便法院准确认定事实和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