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面积差额如何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面积差额补偿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补偿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面积差额补偿的基础概念。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通常会在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安置房屋的面积。但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可能会与约定面积存在差异,这就产生了面积差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虽然该解释主要针对商品房买卖,但在拆迁安置房屋面积差异补偿问题上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拆迁安置中,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对面积差额补偿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例如协议约定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互不找补差价,或者约定了具体的补偿方式,都应遵循协议约定。 如果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就可以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原则进行处理。比如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拆迁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返还这部分面积的房款及利息;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拆迁方要双倍返还给被拆迁人。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拆迁管理办法,对面积差额补偿作出具体规定。被拆迁人在遇到面积差额补偿问题时,要仔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应尽可能明确面积差额的补偿方式和标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与拆迁方就面积差额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