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微擦伤该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轻微擦伤的赔偿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划分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要先确定事故责任归属,看看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了事故,或者双方都有过错时各自过错的比例。对于轻微擦伤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医疗费是指为治疗擦伤而产生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是指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则是指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该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在赔偿流程方面,一般来说,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然后伤者去医院进行治疗,保留好相关的费用凭证。之后,双方可以根据责任划分和实际损失进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之,交通事故轻微擦伤的赔偿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责任、范围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