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神经官能症该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导致神经官能症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赔偿途径方面,一般可以先和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那么受害者可以将车主、司机以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最终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以及法医的伤残鉴定结果等来进行索赔。 其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 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收据或发票,涵盖医药费、住院费等项目,同时结合临床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认,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如果后续还需要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它后续治疗费用,若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能确定是必然产生的,就要和已经支出的医疗费一并赔偿;要是不能确定,等实际发生后可另案起诉。计算公式为:医疗费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它费用。 - 误工费:通常按照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确定。误工时间可以通过治疗的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来确认,如果因伤致残影响上班,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收入方面,有稳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参考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照被告方所在地区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估算。公式为:误工费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 护理费:核算时要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考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但请了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做同等护理级别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不过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建议的,可以按照建议确定人数。护理期限从受害者恢复基本生活自理能力时开始计算,若因残疾无法恢复,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但最长不超二十年。定残后的护理,要结合配备残疾人辅助器具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计算公式:护理费 = 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要出示正式票据,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公式:交通费 =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 住宿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的标准计算。公式:住宿费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另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神经官能症对受害者精神造成严重影响,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主张。比如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到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到五千元;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到十倍予以赔偿;达不到残疾但确有必要的,不超过2000元 。不过,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精神损害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作出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不同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神经官能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非财产性的损害赔偿,目的是弥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心理和感情上的创伤和痛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