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把人撞了该如何赔付?


在人行道把人撞了的赔付问题,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关键概念,即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当一个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开车在人行道撞人就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赔付的范围通常涵盖多个方面。一是医疗费,这包括伤者在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所有合理的费用。一般以医院出具的正规票据为准。二是误工费,如果伤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是护理费,要是伤者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需要侵权人承担。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伤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伤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是交通费,这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此外,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如果不幸导致伤者死亡,则还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