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需要个人垫付费用吗,又该怎么赔偿?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现在伤者在医院,家属让我先垫付费用。我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义务垫付,而且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赔,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在撞人事故发生后,是否需要个人垫付费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强制要求。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规定撞人者必须要先行垫付费用。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以及尽快救助伤者的考虑,很多撞人者会选择垫付部分费用。 如果选择垫付费用,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比如医院的缴费凭证等,这些票据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关于撞人后的赔偿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其他赔偿项目也都有相应的计算标准和依据。在进行赔偿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