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一擦就掉该怎么赔偿?


当遇到商品生产日期一擦就掉的情况时,这很可能涉及商品标识不规范甚至是商家的欺诈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赔偿方式。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因为生产日期标识问题导致消费者对商品质量产生担忧,不愿意继续使用该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其次,若商家的这种行为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判断是否构成欺诈,需要看商家是否故意隐瞒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有严格要求。如果涉及食品的生产日期一擦就掉,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总之,当遇到生产日期一擦就掉的情况,消费者应先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