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该如何补偿房主?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但是我不知道被拆迁的房屋会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偿我。我想了解一下,一般被拆迁房屋补偿房主的方式都有哪些,补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在拆迁补偿中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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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屋补偿房主是一个涉及到众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直接给房主一笔钱作为补偿;另一种是产权调换,也就是拆迁方给房主提供新的房屋来置换被拆迁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房主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此外,如果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整个拆迁补偿过程中,房主有权要求拆迁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不合理的补偿情况,房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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