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该如何赔偿?


在了解试用期如何赔偿之前,我们先明确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双方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例如,小张在试用期工作了两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公司违法将其辞退。那么小张可获得的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因为工作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即5000×0.5 = 2500元,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所以小张能拿到的赔偿金是2500×2 = 5000元。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招聘时明确的录用标准以及劳动者未达到该标准的具体表现等。 此外,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外,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总之,在试用期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