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工伤了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在工作过程中受了工伤。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申请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股东身份的工伤赔偿和普通员工有区别吗?具体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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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东在工作中遭受工伤,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股东而言,如果其在公司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时受伤,同样适用工伤认定和赔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股东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第二步,若工伤认定成功,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关于赔偿标准,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和金额也有所不同。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如果公司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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