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后工资少给该如何赔偿?

我辞职后,公司给我发的工资比应发的少了很多。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赔偿,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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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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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辞职后工资少给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克扣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这里的应得工资,就是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来说,如果遇到工资少发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补发少发的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来证明自己的工资数额和用人单位少发工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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