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待遇太低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但是拿到的工伤待遇特别低,感觉根本不足以弥补我的损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去争取合理的赔偿呢?有没有具体的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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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工伤待遇太低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白工伤待遇是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觉得工伤待遇低,第一步要确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准确。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伤残等级,这两者直接影响工伤待遇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无误,但认为待遇计算有问题,要仔细查看待遇计算的依据。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例如,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低于原工资,就属于待遇计算错误。此时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正确标准重新计算。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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