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年前发生的医疗事故该怎么赔偿?

我一年前遭遇了医疗事故,当时情况比较混乱,也没顾得上索赔。现在想起来,不知道还能不能要求赔偿,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我想了解一年前的医疗事故赔偿的流程、标准以及我有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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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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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医疗事故赔偿的概念。医疗事故赔偿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对患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对于一年前发生的医疗事故,要确定是否还能索赔,就得看看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从时间上来说,一年前的事故通常还在诉讼时效内,你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赔偿的。 接下来,赔偿流程一般是这样的。第一步,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这些材料能证明你确实遭遇了医疗事故以及因此受到的损害。第二步,可以先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双方可以就赔偿的金额、方式等进行沟通。如果能协商一致,那可以签订赔偿协议。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总之,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流程和标准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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