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怎样赔偿对方?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想了解一下关于离婚赔偿这方面。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给对方赔偿,要是真需要赔偿的话,赔偿的标准又是怎么算的,具体要赔哪些方面,心里很没底,所以想弄明白离婚到底怎样赔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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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离婚时赔偿对方是有一定条件和规则的。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简单来说,重婚就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指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就是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手段;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家庭成员不管不顾,这些行为严重伤害了无过错方。如果因为这些情况导致离婚,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很好理解,就是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自己的财产有损失,比如因为家庭暴力受伤去看病花的钱,家里财物被损坏等,这些都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则比较复杂,法院会根据过错的程度、侵害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来确定赔偿数额。 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有时间要求的。通常应当在起诉离婚或者协议离婚时提出。要是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婚姻关系都解除了,再以对方有过错为由主张赔偿,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而且,要提出赔偿必须有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像照片、视频、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这些证据要妥善保存好。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遗弃: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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