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摔伤的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去医院检查治疗花了不少钱。现在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摔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具体该怎么进行赔偿呢?赔偿都包含哪些方面呢?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合理的赔偿?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摔伤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医疗费用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治疗摔伤的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摔伤导致伤残,还会有伤残赔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按照不同标准进行赔偿。例如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要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