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样才能构成拒执罪?

我之前有个民事纠纷判决下来了,对方该赔我钱,但一直拖着不给。我听说这种可能构成拒执罪,可又不太清楚具体啥情况才符合。我就想问问,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构成拒执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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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执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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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构成拒执罪,首先要有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这就好比一场比赛,裁判已经给出了最终结果,这个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民事案件中判决一方要赔偿另一方一定金额,或者刑事案件中判处被告人相应刑罚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针对的就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其次,行为人要有执行能力。这意味着当事人实际上是有办法按照判决、裁定的要求去做的。比如判决要求还钱,当事人名下有房产、存款等财产,有能力偿还却不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了一些情形来认定有执行能力,像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 最后,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情节严重”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形。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才可能构成拒执罪。一旦构成拒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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