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欠我钱,法院都判他还钱了,可他就是不还。我听说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罪,我想知道要符合什么条件才会达到这个罪的立案标准呢?
展开 view-more
  • #拒不执行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拒不执行罪,通俗来讲,就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立案标准: 首先,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这里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这是构成拒不执行罪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生效的判决、裁定,就不存在拒不执行的问题。 其次,行为人要有执行能力。也就是说,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财产状况等,其有能力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比如,明明名下有房产、车辆等可执行财产,却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可能达到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