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罪由哪个部门立案?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欠我钱,法院判他还钱,可他就是不还,我听说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罪。但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个事儿,是公安局、检察院,还是法院呢?希望了解一下拒不执行罪到底由哪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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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和正常秩序。关于拒不执行罪由哪里立案,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在我国,拒不执行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因为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拒不执行罪属于公诉案件,所以通常由公安机关来启动侦查程序。 具体来说,当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能存在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时,会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线索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就会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存在拒不执行的行为。一旦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判决。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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