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如何定罪?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先挑衅,后来动手过程中我把对方打伤了。我有点担心自己这算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不太清楚这俩在法律上是怎么定罪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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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罪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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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定罪方式有所区别。 寻衅滋事,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事生非,进行破坏骚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为无端生事,以及行为是否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 故意伤害,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判断故意伤害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并且造成了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 在实际案例中,有时寻衅滋事行为也可能伴随着故意伤害的结果,这就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动机、行为方式、伤害后果等因素来准确判断罪名。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冲突,行为人主观上主要是为了报复特定对象,且未对社会秩序造成明显破坏,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即使造成了他人伤害,也更倾向于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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