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如何定罪,依据是什么?


贪污受贿是两种不同但又紧密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它们如何定罪以及依据是什么。 首先是贪污罪。简单来说,贪污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于贪污罪的定罪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特定情形的,也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接下来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的定罪标准和贪污罪类似。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特定情形的,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总之,贪污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制裁。无论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坚决抵制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