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罪应当怎样定罪量刑?


假药罪,也就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一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该罪的定罪量刑情况。 首先来了解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就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这里的“生产”,包括制造、加工、配制等行为;“销售”指的是将假药出售的行为;“提供”则涵盖了医疗机构等将假药提供给患者使用等情况。假药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比如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况都属于假药。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都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 接下来看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综合考虑假药的数量、销售金额、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例如,张三生产了一批假药并销售,这批假药虽然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明显危害,但被及时查获,其行为依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李四销售的假药导致多名患者病情加重,出现了重伤等情况,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假药罪的定罪量刑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法律旨在严厉打击此类危害公众健康的犯罪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